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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名下财产 父母无权处分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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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10日讯 林小姐:3年前我和前夫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前夫。现在我母亲想把房子留给孩子,又担心我前夫会侵占此房,请问律师有什么好办法能够保护孩子权利?

  刘律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你和前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除非证据证明是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否则不可以处分其财产。如果擅自处分造成损失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你母亲可以放心将房产遗赠给你孩子。

  赵先生:我们家共有兄弟姐妹五人,我排行老五。母亲去世前立下遗嘱,指定由我负责她老人家的生养死葬,名下房屋也由我继承。为防止将来兄弟姐妹为该房发生纠纷,母亲去世前就将房屋过户到了我名下。现在母亲已去世,哥哥姐姐们果然提出分割此房,请问我能否要求按照遗嘱执行?

  刘律师:根据我国《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之后才能生效。并且遗嘱中财产处分的内容只能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否则遗嘱无效。在本案中,赵先生的母亲在去世之前已经将房屋过户至赵先生的名下,这样在遗嘱生效之前,立遗嘱人用自己的实际行为改变了遗嘱的内容。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已经属于赵先生所有。赵先生母亲去世后,其中关于处分该房屋的内容是无效的。

  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孙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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