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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管世隆做客《阳光政务热线》
齐鲁网济南1月9日讯(记者 勇群)今天上午,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管世隆做客《阳光政务热线》。在面对劳动争议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的情况下,管世隆向广大听众和网友介绍了如何保护自身权益的方法。
管世隆指出,一要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进入企业工作,应首先深入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有关情况,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事项。二要依法要求企业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要依法为职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发现企业未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督促企业及时缴纳,企业拒不缴费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三是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与企业共同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为自身就业、维权和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同时,管世隆提醒广大劳动者平时应注意保留好以下证据,以备劳动争议发生时依法维权:1、书证: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考勤表、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2、物证:劳动场所或者劳动过程中留下的能够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物品或痕迹等。3、视听资料:能够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4、鉴定结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正文书、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