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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范京蓉) “地下综合管沟”、“共同管沟”等词汇最近频频见诸报端,北京、上海、宁波、苏州、青岛、深圳等城市均已进行试点建设或运营,旨在杜绝水电通信等市政管线的重复建设。而随着相关法规的完善,地下综合管沟的建设将成为大势所趋,为市政基础建设领域带来数千亿的市场。
据业内人士透露,供水、供电等市政工程的建设往往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属的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承担,部分城市的地下综合管沟也循例交由各地的市政建设公司修建。但是,由于综合管沟的建设需要高度的协调能力和跨行业技术能力,在部分地方政府积极落实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新36条”的背景下,一些市场化的第三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获得了入场的机会。
而这些第三方建设企业的经营模式则多种多样,有BOT(建设-经营-移交),BO(建设――经营),BT(建设――移交),特许经营等等。其中,BOT的模式由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授予项目公司专项项目建设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合同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这一模式政府零投入、零风险,在国外基础建设领域也广为使用,国内的四川、湖北等省也已成功运用,业内人士较为看好。
在城市通信管道建设上,深圳某企业创新开发了BOT加特许经营模式,即在BOT项目基础上,由政府授权企业以特许经营的模式出租已经建好的管道,在深圳、江西、湖北等多个城市已经建成或签约多个项目。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借鉴国外成熟的BOT模式可降低政府的资金投入,减少管理风险,但是国内还需要有成熟的融资租赁配套政策,减少进入市政基础建设领域的企业的融资压力,市场才能更为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