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问题”驾驶员不得从事春运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记者李贺

  为确保2012年春运期间全市道路安全畅通。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我市交通特点制定了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营造祥合安宁的节日氛围。交警部门还与运输企业、车主及驾驶人签订了《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交警将对运营车辆全面检查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40天。在此之前,我市交警部门将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对所有营运车辆建立技术档案,确保运营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达到强制报废前一年和定期检验逾期的车辆不得从事春运工作。同时,交警部门将建立完善客运企业驾驶人档案,发生主责以上重大交通伤亡事故、连续两次超员20%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不得从事春运工作。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对公交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运、货运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专业车辆单位落实内部责任制,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并对专业客运单位的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开展集中教育,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确保跨省市长途运输车辆和驾驶人100%检查到车、教育到人。

  交通检查站将24小时执勤

  春运开始后,我市还将进一步强化出城卡口查控,超员超载车辆一律卸客转运,疲劳驾驶的人员一律强制休息,对超速50%以上或超员20%以上的将及时向车籍地交警部门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驾驶人和车辆单位。全市各检查站将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检查驾驶资格、车辆审验、客车乘载人数、行驶时间等情况。

  交警部门将对非法运营烟花爆竹车辆的路检路查,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能,严格把好易燃品、易爆品、有毒物品的查处。

  加大力度查处“三超一疲劳”行为

  春运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将结合“三超一疲劳”和“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继续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各交警大队将根据辖区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严查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开发区交警大队在春运执勤岗点安排好勤务的同时,还将以环线道路为重点,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行为。长途汽车站点、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属地交警大队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项治理工作,防止各类交通和治安隐患出现反弹。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交警支队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交警大队已主动加强与市交通局、客运站等单位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出台了春运交通安保工作方案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立值班值宿制度,保证充足的备勤警力,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热词:

  • 春运工作
  • 问题
  • 交警部门
  • 驾驶员
  • 驾驶人
  • 我市
  • 交警大队
  • 客运企业
  • 超速
  • 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