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青海新闻网讯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有效缓解近期物价上涨给西宁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深入贯彻西宁市委、市政府平抑物价、改善民生的有关精神,近日,西宁市在中央财政拨款的基础上,又多方筹措资金,提高部分补贴标准,共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和临时物价补贴近5千万元,惠及西宁市17.68万城乡困难群众。
据悉,此次补贴发放范围包括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西宁市发放的补贴中,为全市5720名三无对象、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和孤儿四类人员发放阶段性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6个月(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为全市17.11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四类人群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此次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较2011年两节期间发放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并在全国平均标准的基础上人均增加了20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补助标准220元,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320元,重点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补助标准380元。
西宁市要求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从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按照省、西宁市的要求,切实做好补贴的发放工作,并确保一次性物价补贴资金在春节前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足额发放到位。(作者:晓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