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昨日,平昌县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大面积迟到(包括6名局班子成员集体迟到)有了处理结果,平昌县委已于2011年12月31日免去该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唐某职务。(1月5日新华网)
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迟到,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理应承担责任,被免职并不过分。一个县因迟到直接免去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职务,实属杀大立威,彰显“整顿吏治”之决心,但不能止于副局长被免。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纪律紧散,和一把手关系巨大。正是因为一把手平素对自身要求不严,经常性地迟到早退,上行下效,才有了班子全体成员集体迟到这样的行为。反过来看,班子成员能够集体迟到,职工队伍纪律、单位工作水平想必也好不了哪里去。
看一个县的管理水平,首先是看纪律水平,而准时上下班是纪律水平的一个基本底线。在以往的管理中,管理者也不是没有抓过典型,只是一般都喜欢抓基层的办事人员,用的路子是“杀鸡给猴看”,往往对“猴子”起不到威慑作用,最终“鸡”被杀了,“猴子”还是我行我素。此次县委直接将该局副局长免职,则是“杀大立威”,表明了县委“整顿吏治”的决心。
但是,严肃纪律不能止于副局长被免职,还应在制度、手段上进行跟进。除了必要的突击检查外,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于迟到早退的公职人员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备案,作为年底考核、干部任免的参考依据。同时,不妨由组织部门统一在各职能部门办公区域增设指纹考勤机,从技术手段上对迟到早退进行约束。
退一步讲,让公职人员按时上下班,只是一个形式。“整顿吏治”,树立良好政府形象,还要对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进行细化,积极检查跟进、检查督导,使每项工作都能达到实效,使每个人都有活干,都能有效发挥其才能。唯有此,才能让当地干部队伍更有活力。(张洪泉 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