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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月6日讯 记者胡建辉 记者从文化部获悉,2011年,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截至去年12月,全国文化系统2102家承担改革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已完成和正在进行转制、撤销和划转的院团达1176家,占承担改革任务院团的56%,另有300家院团已经确定改革路径,内蒙古、河南、湖南、江西、广西、甘肃等省(区)的626家院团正在深入开展调研,完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为确保“早改早受益”,文化部充分调动各种可用资源,切实扶持转制院团加快发展。去年,文化部帮助23家转制院团共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8亿元资助。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北京、山西、四川等16个省(区、市)的46家转制院团提供经费补助2587万元。各地积极出台政策,对转制院团的后续发展给予大力扶持。
通过深化改革,国有演艺市场主体迅速壮大,全国已通过转企改制、整合资源,组建起50余家演艺集团公司。目前全国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演艺集聚区近10个,这些集聚区有望成为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