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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通讯员王洪涛报道)1月4日,笔者了解到,新疆博湖县获得全国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已对拟授予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名单进行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榜上有名。
据悉,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此次创建活动自2010年6月25日启动以来,历时1年半。博湖县经组织申报、资格复核、集中评审和实地考核、公众评价性指标测评等工作环节,最终通过评审,获得全国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据了解,该县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以来,为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难题,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突出重点强基础,完善措施抓管理,创新思维促发展。重点在土地的“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四个方面下功夫,结合最新卫片底图对全县国有农用地、旅游用地、殡葬用地、博斯腾湖乡宅基地等进行了清理整顿。
2006至2011年,该县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4个,整理土地2607.8公顷,新增耕地289.7公顷,实现了年度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将现有未利用的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储备。目前,博湖县共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30个,保护片211个,保护块500个,基本农田面积1.1498万公顷,保护率为85.2%。
此次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两个县获得此项荣誉,分别是博湖县和哈巴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