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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违约国美前高管被追讨千万封口费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1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审理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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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孔一颖 因不满陈晓离职后向媒体散布关于国美经营状况的部分言论,日前,国美电器将该公司前董事会主席陈晓告上法庭,指责其违反合同约定,要求陈晓返还国美支付给他的1000万元“封口费”。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5月10日,国内一家财经媒体发表《国美事件再露面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报道。文章大量引述陈晓离职后对国美电器的评论,如“他本人将尽快抛售国美股票”,并曝该公司“高额费用导致供应商不堪重负”等内容。对此,陈晓曾辩解:“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是缺乏常识的个人理解。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

  原告称,2011年3月9日原告与被告陈晓签订了协议,并向被告支付税后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被告履行协议项下各项承诺的全部对价。原告认为,不论陈晓发表言论的场合是什么,均已违反离职时与国美签订的协议约定。故要求陈晓返还原告支付的“协议对价”人民币(税后)1000万元。

  陈晓的代理律师辩称,原告提供的3份证据均为新闻报道,并不能用于证明陈晓曾接受过该记者的采访,也不能证明陈晓曾说过报道中的内容。其认为国美电器一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陈晓存在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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