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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家属左向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致谢

成都一白领下班坐“摩的”回家,出事故致残,法院判决司机赔偿60多万元。但“摩的”无保险,司机无积蓄,最后伤者一分钱都没拿到。
家属向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最终获赔20多万元,每月能领6000元补助。
法律专家提示,多数“摩的”没投保,乘坐无保障,出事索赔难。建议市民外出乘坐公交车或正规出租车。
坐“摩的”回家白领摔成2级伤残
“姚某出事时吓得浑身发抖,还是把我女儿送到了医院。可他太困难了,一分钱都赔不起……”昨日,在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罗曼玲流泪回忆起女儿陈石坐“摩的”的出事经过。
陈石是泸州人,在高新区某物流公司工作,由于交通不便,单位附近不通公交,也没有出租车,陈石和同事经常坐“摩的”回家,摩的’价格便宜;随叫随到,方便。”
2009年8月23日,陈石加班到晚上11点,然后叫来“摩的”司机姚某,说好10元钱到机投镇。不料经过成雅高速辅道时,姚某开“摩的”快速下坡并向右急转,陈石突然掉下车,摔得血流满面,昏迷不醒。
经过一天一夜的抢救,陈石虽捡回一条命,却落下2级伤残,下身完全瘫痪。
司机赔不起医疗费她受助获工伤赔偿
姚某是内江农民,多年前到成都打工,偶尔开“摩的”挣点小钱,他无力承担医药费。而姚某“摩的”的保险早已过期,陈石没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光是医疗费就花了20万元,医保局说爱莫能助。”罗曼玲哭诉,“司机姚某也没有工作,家庭困难,他拿什么来赔我嘛?”
罗曼玲四处求援,后来到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司法厅指派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帮其维权上诉。去年5月12日,高新区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姚某支付640788元赔偿费。判决下达后,姚某一分钱都拿不出来,法律援助工作站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姚某没有
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陈石在下班途中受伤,公司也有一定责任。最后我们和陈石所在公司协商,要求按照工伤赔偿。”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副主任杜伟说。
最终,公司和社保机构一次性赔偿了20多万元,陈石还能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护理费6000多元。
多数“摩的”没投保建议市民坐正规出租
“多数‘摩的’没投保,乘坐无保障,出事索赔难。”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晓林说,“建议市民乘坐公交车或正规出租车,从乘客上公交车或出租车开始,就等于签订了运输合同,乘客如果出交通事故,运输公司必须负全责。”
王晓林说,一般情况下,只要机动车足额投保,遇到交通事故就会有赔偿保证。但多数两轮摩托车、农用车的车主,只在初次上牌时购买强制保险,之后既不年检,也不购买任何保险。甚至还有很多无牌照的摩托车,从未购买过任何保险。
华西都市报记者曹一莎摄影报道
伤者家属送锦旗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