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2011年,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迎来好光景。大米不仅质量好,价格也节节攀升,每斤的最高售价甚至卖到了199元。但鲜为人知的是,五常市的许多稻农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仅为1.9元。这就是由于加工企业通过设置不合理订单控制稻农压制收购价,以致稻农和企业获利悬殊。(1月4日中国广播网)
俗话说,“谷贱伤农”,但对于享有盛誉被称为米业中“奢侈品”的五常大米来说,本不该存在这样的问题。尽管也存在着加工、运销等成本,但每斤1.9元的收购价比起199元每斤的“天价”,也实在高到了咋舌的地步。而从业内人士透露出来的数据推算,每市斤大米的加工与流通成本仅为0.2元左右。2元的收购价再加上0.2元的加工成本,便可卖出199元每斤“奢侈米”的价格,由此可见流通机制有着多么的畸形了。
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既然五常大米能卖出199元每斤的天价,收购价应该水涨船高才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才是1.9元每斤的收购价。据有关报道,这主要是由于一些企业签了订单不履约,不按订单上的价格收稻,多家公司联起手来“憋稻”。另外,一些订单以“霸王条款”坑农,甚至是以极不规范的订单让农民维权无门。如此一来,农民哪能卖上高价?稻米的收购价仍然被收购企业一手掌控。就连原本为农民规避风险的订单收购,最终也反成了套住稻农的“枷锁”。尽管五常大米的附加值被不断推高,但大部分收益流入了企业,农民并没有分享到发展的成果。
尽管追逐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本能,但仅有企业一厢情愿的市场操控,其实未必就真能如愿以偿。不难设想,假如市场监管者能够真正担责,做到秉公执法,维护公正的市场规则,如此的“霸王”收购条款本不该畅行无阻,违约的企业也理应承担高昂的赔付代价,至于“憋稻”压价,更是属于明显的市场操控行为,更应遭遇高额处罚。还有,对设置“霸王条款”和不规范订单坑农的行为,工商行政部门也理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罚。另外,对于自己耕种的产品,农民也应享有议价的权利。如果单个农户在价格谈判中处于劣势,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尝试,当地政府应该支持、鼓励和推动成立合作社等组织,保障农民参与大米的议价。可惜,我们并未看见这种作为。正是因为当地政府不考虑为农民增收,却为外地的粮食收购企业压低价格推波助澜,这或许正是“米贵伤农”这一悖论背后的答案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