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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今后,准予立项但尚未审批的地方教材在编写期间不得进行课堂教学实验。
普通中小学地方教材是指利用普通中小学地方课时进行课堂教学的教科书及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按照规定,准予立项的地方教材按申报计划编写完成后,须报送市教委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经实验学校所在区县教委批准,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课堂教学实验,实验范围最多不超过400个班或2万名学生。若地方教材未通过初审,又不具备修改的基础和条件,则不得再送审,也不得进行课堂教学实验。
经审定通过的地方教材,须按照社会教育发展需要和相关政策调整不断修订完善。如国家课程方案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须依据调整和变化后的课程方案重新修订。凡地方教材修订内容超过全部内容的三分之一以上,须在再版以前重新送审。(记者 贾晓燕)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