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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田凤娇)1月4日下午4时30分,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
大会秘书长李前龙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名单;审议并通过了大会副秘书长名单;听取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报告说,根据中共伊春市十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全市按县(市)、区(局)、市直部门、企业、事业、金融和军警单位,共划分了66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2011年12月24日前全部完成。全市共有党员77593名。市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确定伊春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为360名,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360名。
报告说,市委对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整个工作进展顺利。
报告说,全市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360名代表是全市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226名,占代表总数的62.78%;各方面生产和一线代表125名,占代表总数的34.72%;各方面军警代表9名,占代表总数的2.5%。其中:工人代表18名,占代表总数的5%;农民代表8名,占代表总数的2.22%;妇女代表93名,占代表总数的25.83%;少数民族代表24名,占代表总数的6.67%。代表构成比例完全符合中央、省委的有关规定和市委确定的指导性比例。
报告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全市66个选举单位选出的360名代表,均符合《党章》和市委《关于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列席人员和来宾事项;通过了大会日程。根据这个日程,中国共产党伊春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1月5日上午开幕,7日上午闭幕。
作者: 来源:伊春日报 编辑:曲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