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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区长成第一责任人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6日 0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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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吕华)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市综合整治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开发区和各职能部门职责,哪个部门的职责哪个部门必须负责管理好,出现问题将具体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市民发现问题可进行电话举报。

  按照要求,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建筑垃圾“出口”第一责任单位,各区区长、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本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各区(开发区)市容园林局负责对辖区出土工地每日申报的审核和对清运车辆的资质审查;安排专人在出土工地出入口值守,负责出土工地出入口管理,对清运现场清运车辆装载和有条件安装的冲洗设备安装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严防高尖装载和带泥车辆上路。

  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清运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未经申报私自出土的工地和非法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查封。

  各区(开发区)交警大队负责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超速、闯红灯、逆行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城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管出土(拆迁)工地的围墙设置、工地内道路硬化、物料堆放等。

  各区(开发区)环保局负责监管各出土工地未清运建筑垃圾和裸露黄土的覆盖以及湿法作业等。

  市综合整治办提醒市民,如果发现渣土车违规问题,可拨打电话400799912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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