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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刘晓娜)日前,记者从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得知,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及时预拨了2012年专项救助管理补助资金,共计6058万元,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生活等救助得到及时保障。这6058万元中,有500万元来自省本级财政,其余来自中央财政。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王奇称,省民政厅已向各市州下发了“通知”,以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8部委部署的在全国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此次预拨的6058万元救助管理补助资金,将于近日到达各市州,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矫治、接送返乡、临时安置等。
“6058万元只是2012年救助管理补助资金的一部分,今后可能还会有经费下拨,以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和妥善安置。”王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