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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粮食的“八连丰”,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也迎来好光景,大米不仅质量好,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最贵的一斤甚至卖到了199元。但五常市的许多稻农却感受不到喜悦,因为他们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不到2元。(1月3日《北京青年报》)
粮商的收益要十倍、二十倍于粮农,这种利益的反常现象,让五常大米失去了不少光泽。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反常现象,主要缘于当地对粮农保护机制不够健全:水稻收购价格由粮商说了算、收购标准也由粮商来定,粮农几乎没有话语权。虽然之前订有保护协议,也大都形同虚设,有的反而成为制约粮农的“枷锁”。
辛辛苦苦“汗摔八瓣”,“多收了三五斗”,却没有实现好的收益,粮农与粮商之间的收益反差如此之大,暴露出粮食生产和流通环节上的“剪刀差”――初级农产品价格低,收购加工等流通环节价格高,粮农心中不免纠结,长此以往,不加调节,只会挫伤粮农的种粮积极性,使水稻生产的“产业链”失去动力,进而影响五常大米的品质,甚至危及粮食安全。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曾说:“谁控制了粮食,谁就控制了人类”,粮食资源的地位不言而喻,如果当地农民收益过低,国家就要考虑给予适当补贴,在他们基本能够实现预期收益时,就要注意抑制粮商收益的极度膨胀,他们的收益过高,不仅造成市场混乱,还会带来“谷贵伤民”。
与粮商信息灵敏、资金充裕、人脉充分相比,农民是弱势群体,他们种植水稻只是“跟着感觉走”,规避风险能力极低,获取全面准确的市场信息让农民无能为力,面对价格涨跌,农民不得不成为市场牺牲品,这就需要政府施以援手,合理调节,消除五常大米中的反常现象。为此,各级应当重视水稻收益中的“剪刀差”,着力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混乱问题,对谋取不正当暴利的粮食收购商,我们不能寄望他们良心发现,履行社会责任,而应当加大查处力度,成立有关组织,介入水稻收购协议的制订和落实,从机制上保证农民收益,把富民产业和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不仅对于五常,对全国都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