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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范琼燕报道)1月1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正式执行“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目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完成了“无标车”禁行和“黄标车”限行标识的安装工作。新疆乌鲁木齐市有3万车辆未领标,多为货运属于领“黄标”的车辆。
据介绍,新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已增长到44万辆,据测算,一辆轿车一年排出有害废气比自身重量大3倍,而新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仅相当于国外20世纪70年代的水平,新疆乌鲁木齐市的大气污染已经呈现由煤烟型向煤烟和机动车混合型污染转变的趋势,因此,机动车污染防治是新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之一。
调查和统计结果显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占各类污染源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30%,其中“黄标车”贡献了74%。实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可促进高污染机动淘汰,从而使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从现有的调查资料来看,一辆高污染机动车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20辆达到国Ⅳ标准车辆的排放量,2010年新疆乌鲁木齐市全市氮氧化物排放是13万吨,其中机动车占3.9万吨。通过限行,加快对“黄标车”的淘汰,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9万吨。
自2011年8月8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环保标志首次核发开始以来,截至2011年12月29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在用车共计核发环保标志约31.8万枚,其中黄标2.29万枚,除依据有关规定暂不申领环保标志的农用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外,全市需要领标的汽车约有35万辆,目前仅剩3万余辆未领标,其中大多为货运车辆,而且多数属于“黄标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