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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山东违害小水库安全者将受法律追责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3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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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济南1月1日电(胡洪林)《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起正式施行,山东省水利厅1日表示,该省小水库管理进入依法运行阶段,违害小水库建设安全的任何行为都将受法律追责。

  据该厅方面介绍,今起正式实施的《办法》,确立了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其直接安全责任“谁管理,谁负责”,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等经费来源出处,小型水库的承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办法,并规定了经营项目、期限、费用或者收益分配、抗旱灌溉用水、水质保护、险情报告等内容,同时对安全管理、工程维修养护等事项做出约定。

  该厅称,依据办法,自今日起,对擅自建设小型水库、损毁工程设施、非法设置排污口、破坏水库运行秩序以及影响水库安全等方面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进行追责。

  山东共有小型水库5629座(其中平原水库348座),作为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业灌溉的重要水源地,这些小型水库在防洪保安、抗旱供水、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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