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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保墓。
本报讯(记者 朱凯)江苏省政府日前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全省共有188处文物点升格为省级文保单位。记者昨日从市文物局获悉,南京此次有28处文物点入围,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5大类别,其中太监洪保墓、高淳周氏宗祠等7项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获得“破格升级”。至此,我市省级文保单位数量增至127处。
7处文物普查新发现实现“二级跳”
2010年6月,我市考古人员在祖堂山发现了一座明代砖室墓,之后根据出土墓志记载,确认墓主人为明朝都知监太监洪保,并曾以副使身份跟随郑和七下西洋。鉴于该墓葬的重要价值,市文物部门决定将其作为普查新发现,“破格”申报省级文保单位。
按照以往惯例,文保单位申报一般遵循“市级―省级―国家级”的流程:一处文物点要先成为市级文保单位后,才有资格申报省级文保单位。由于此次评选恰逢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国家文物局首次放宽了申报文物点的“等级要求”,根据最新的申报标准,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如果具有特别重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破格申报省级、国家级文保单位。
经过破格申报、评审,明代太监洪保墓、水阳江水牮、周氏宗祠、玄津桥、姚南村明墓石刻等7处普查新发现成功实现了“二级跳”,从原来的“无名无份”直接晋升为省级文保。
“使馆建筑”领衔18处民国建筑入围
在我市此次入围省级文保的28处文物点中,民国建筑多达18处,像汉口西路傅抱石旧居、于右任公馆旧址、国立美术陈列馆旧址(现江苏省美术馆老馆)等,都是为市民所熟知的民国建筑。值得一提的是,两座“使馆建筑”――荷兰、加拿大大使馆旧址也一同入选。
在南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史中,“使馆建筑”作为民国时期国际式建筑群的代表,一度引领了南京乃至全国的建筑设计潮流。1927年民国政府建都南京后,与其建交的部分国家逐渐将大使馆或公使馆移至南京。资料显示,到了1948年6月,南京城内已有36个外国大使馆、公使馆,而这些“使馆建筑”80%以上都集中在今天鼓楼区的颐和路、北京西路一带。
加拿大大使馆位于天竺路3号,始建于1946年;荷兰大使馆在老菜市29号,最初为荷兰公使馆,1947年3月升格为大使馆。原馆舍占地7068平方米,建有砖木混凝土结构的荷兰式楼房9栋,西式平房7栋。此前,我市的省级文保单位中有3处“使馆建筑”――英国大使馆旧址(双门楼宾馆内)、美国大使馆旧址(今西康宾馆)和法国大使馆旧址均跻身其中,如今,加上这次新添的两处,南京省级文保名单上的“使馆建筑”已经增加到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