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社保待遇和享受条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2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中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明确了用人单位、个人和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中的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强化了违反该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责任等。

  点评:自1994年社会保险法列入国家立法规划算起,这一关乎几乎每一公民福祉保障的“民生基本大法”在立法路上蹒跚踟躇了16年才诞生并施行。正式施行后,不少人对此寄予厚望。由于近年来,关于社会保险的劳动争议数量持续上升,但劳动者要为自己“讨说法”,常常要经历劳动仲裁、法院一审甚至二审的漫长过程,时间长、诉讼成本高。有了这部大法后,劳动者的维权路能否走得不再那么艰难?

热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用人单位
  • 讨说法
  • 社会保险制度
  • 社保
  • 骗取
  • 法院一审
  • 1994年
  • 诉讼成本
  • 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