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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21: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周婷玉、周英峰、邹声文)刑法修正案(八)、车船税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4部法律;
决算报告、粮食安全、深化医改……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三次专题询问;
回眸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间的足迹,能清晰看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的前进步伐,能清楚地了解中国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前行轨迹。
一批支架性法律出台 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2010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历经三年四审后获高票通过,从法律上首次明确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确立了社会保险制度框架。
“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它的颁布实施,对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法制建设宏伟目标。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脚步、提高立法质量,向着这一宏伟目标奋力前行:
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一批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性作用的法律纷纷出台,彰显了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障人权的立法指导思想。
选举法、代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批准和备案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一批重要法律得以修改,进一步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为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改完善了保守国家秘密法、预备役军官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了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推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清理和配套法规制定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科学、和谐、统一,确保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部部法律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离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一步步接近。2011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一个法律体系的形成,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