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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学生资助工作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2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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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随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实施办法》的出台,从幼儿到大学,莱州市学生资助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近年来,莱州市将学生资助工作当做为民办实事项目抓实、抓好。2007年9月份,该市在烟台各县市区中率先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同一时间,各校根据相关规定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出台了相关意见和实施办法。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方面,全部免除义务教育学生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和爱心捐助资金。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资助面达到13%以上;爱心捐助标准为小学350元、初中550元;在普通高中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1500、2000元三档,资助面达到10%以上;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申请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此外,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该市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了免学费的范围;在高等教育阶段,我市大力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并设立大学贫困新生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最大限度地解决高校贫困新生上学难问题。同时为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五年来,共减免、发放各项资助资金近2亿元。(孙一飞 蒋晓丹)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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