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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15: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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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政府规章制定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市政府法制办拟于2012年2月中下旬召开《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议题主要包括:1、关于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的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议题。2、关于利用闲置空地开设临时停车场的议题。3、关于公共停车场停车不饱和时周边不得设置道路停车位的议题。(详见附件一)

  同时,也将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

  二、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本次听证会拟安排听证代表15人,包括:1、市民代表4名;2、停车行业协会代表1名;3、专家学者代表5名;4、停车场经营者(管理者)代表4名;5、市律师协会代表1名。

  市民代表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其他代表通过所在单位推选后由我办邀请的方式产生。

  听证代表的名单将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

  三、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附件二《听证代表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12年1月15日前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城建法规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件:fzbcjc@shanghai.gov.cn)。听证代表经我办遴选后确定。

  四、其他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由我办在报名的市民中遴选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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