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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称“金溪县农民@青-O苔”的网民在微博上爆料:12月1号孩子被绑架,他报警。第二天警察说绑匪要12万块。第四天,他拿着四处借的2万钱交给警察。警察说不能打收条。当晚10点小孩子赎出,警察说是花6万赎出的,但绑匪没捉到。(12月31日中国经济网 )
孩子被绑架,赶紧给人民警察报告,按道理说,面对如此的恶性绑架事件,标榜为人民服务肩负保护一方百姓安危的的人民警察当义不容辞,立马出动去解救被绑架儿童,抓住绑匪,还群众一个交代。然在此案中,金溪警方的做法却让人瞠目。
仔细看完案件过程,笔者有几个疑问。
首先是警方如何先于被绑架儿童父母知晓绑匪电话?按常理,绑匪绑架儿童应该先将他们的联系方式告诉被绑架父母,并且要求对方严格保密,而不是像此案中那样告诉警方,由警方告诉被绑架儿童父母。这太不符合常规了。试问,绑匪绑架人质最怕的就是警方参与,因何此案中绑匪居然会首先与警方联系,而不是被绑架儿童的父母。
其次警方不公开破案过程和救赎金使用想隐瞒什么?既然小孩已经解救了,那么警方就应该告诉被绑架儿童父母破案的细节。警方如何联系上绑匪,如何换回人质,绑匪如何收了钱,又如何能在警方围困之下全身而退。这些情况,警方有义务告诉被绑架儿童父母,否则如此不明不白孩子丢了,又不明不白拿了钱,孩子不明不白的回来,整个案件只见警察和被绑架孩子父母的交易而不见绑匪,难免让人有更多遐想。
第三警方说此案是“欲擒故纵、引蛇出洞”很滑稽。孩子是救出来,按照警方说法,群众的血汗钱也交给绑匪了,但是绑匪去哪里呢?蛇引出来,绑匪没擒住,群众遭受巨大损失,难道这就是警方所谓的“欲擒故纵、引蛇出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警方之天职,人民处于困境,人民警察应该带着感情、不计条件积极主动去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现实问题。竭尽所能去尽量让群众少受损失或者不受损失。而金溪警方做到了吗?
所以,金溪警方的做法之所以被质疑,在于他们做事缺乏透明度且不愿意接受群众监督,在于他们办案不力让群众利益受到极大损害,没有震慑住坏人,也没有做到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