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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30日讯(记者 侯青伶)今(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本年度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揭晓了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及其辅助图形,《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在新闻发布会上一并公布实施。成都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熊艳、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主任金定海、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评委樊剑修、成都金沙遗址发掘者朱章义出席了发布会。
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政府的公共系统、成都的总体形象、重大活动、对外交往等方面
熊艳在回答记者问中提到,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主要用于四方面:一是政府的公共系统;二是成都的总体形象展示;三是重大活动、对外交往;四是城市建设、城市窗口、重要路段等。
据了解,今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区(市)县在重大活动、城市宣传、城市窗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荣誉信用、公务系统、对外交往等领域,将按照《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统一规范使用城市形象标识。
《规范手册》对城市形象标识图案、文字、色彩以及组合方式进行规范并提供了使用范例。如标识在宜居形象宣传、投资形象宣传、旅游形象宣传中应用,在名片、信封上的应用,以及各区(市)县如何应用等。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将把《管理办法》、《规范手册》在成都公众信息网(www.chengdu.gov.cn)上公布。
标识来源
两个月对外公开征集 多个评审组参与
作为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评委,樊剑修指出,“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从2010年6月1日持续到7月30日。期间,成都市区政府更是开创了首个政府开微博征集城市形象标识的先河。
经过两个月的多渠道征集,共征得8365件作品。主要有以熊猫、太阳神鸟、市树银杏、盖碗茶、成都中英文变形为主题的五类作品。美国、台湾等国内外、境内外的多家顶尖机构参与征集。
据樊剑修透露,本次评审组共由专家评审组、市民评审组、政府直属单位评审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