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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12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谢功梅)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部分收费公路清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我省又有3个普通公路收费站被撤销,同时一些路段的收费被停止,而长沙和株洲委托各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也被停止代收。
根据《通知》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我省部分收费公路清理规范有关事项如下:各相关高速公路收费站停止代收长沙市、株洲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取消潭耒高速公路株洲西连接线收费;封闭长永高速公路星沙收费站南匝道收费车道;撤销319国道长沙市境内白若收费站、益阳市境内槐奇岭收费站。其原所属收费路段,依照属地原则按道路现状分别移交给长沙市、益阳市政府管理、养护。撤销临澧至岗市公路岗市收费站,其人员安置有关问题由常德市人民政府依法妥善处理。临澧收费站予以保留,继续收费。
交通部门相关人士介绍,目前长株潭地区以外的车辆,在通过高速公路进入长沙、株洲时,每次要收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小车为每次10元。也就是说,元旦起,长株潭以外小车从高速驶入长沙或株洲,每次少交10元的城市路桥费。目前长沙有3个高速收费站代收城市路桥费,分别为李家塘收费站、星沙收费站、雨花收费站。这3个收费站一年将近要代收城市路桥费近4000万。株洲也有3个高速收费站代收城市路桥费,分别为株洲北、株洲东、株洲西。
而早从2010年元月1日起,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就已经实行年票互通。2009年12月30日省政府下发文件规定,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不再互相征收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次费,但是,各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征收标准不变(长沙年征收标准840元,株洲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