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张显在法庭外接受媒体采访。 新华社照片
据新华网消息 12月29日下午,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药庆卫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被告张显到庭。原告要求被告删除微博中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并在网易等门户网站、南方都市报等报纸,刊登致歉声明30天。此案将择日宣判。
29日下午,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微博)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药庆卫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被告张显到庭。
原告在法庭上提出,要求被告张显删除微博中有关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并在网易等门户网站、南方都市报等各地报纸,刊登致歉声明30天。对此,张显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张显已在微博中向药庆卫致歉,因此不能接受原告提出的在媒体致歉的要求,至于原告提出的1元钱的经济赔偿,张显的代理律师表示,不必经法庭判决,张显会主动支付。张妙的丈夫王辉、父亲张平选作为证人出庭就有关问题作证。下午4时30分左右,庭审结束,原告拒绝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