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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三老”人员每年补3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0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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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逐级对接受补贴的“三老”人员名单进行审核把关。

  在汇总各市上报的名单后,省委组织部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上,再次对全省名册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有关投诉。公示后,省委组织部还抽查了名册中的部分“三老”人员。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每年将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省委组织部也将定期对全省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

  “三老”补贴列入三级党费年度预算

  “三老”暖心项目从2011年起,每年“七一”前为老党员、老党员干部、老党员模范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00元。2011年的补贴将于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省管党费每年将安排2000多万元,对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2个地级市的“三老”人员,按每人每年200元补贴,市、县两级党费负担100元。珠江三角洲地区9个地级以上市“三老”人员由市、县两级党费全额负担。从2012年开始,“三老”人员补贴列入省、市、县三级党费年度收支预算。

  接受补贴的“三老”人员名册在全省公示后,不断有“三老”人员致电省委组织部,对省委的亲切关怀表示衷心感谢。“省委没有忘记我们,一直关心着我们,我们都很感谢省委、感谢汪书记!”“省委在今年‘七一’前给我们颁发了很珍贵、分量很重的‘南粤七一纪念奖章’,是在政治上尊重我们这些老同志。现在又给我们发放生活补贴,是在生活上照顾、帮助我们,这也是荣誉,我们十分珍惜。”老党员纷纷表示,要永远跟党走,努力克服困难,继续发挥余热,为党和人民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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