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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12月26日,笔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各级民政部门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专门增加了工作经费、改善了硬件设施,共救助11000余人次。
据悉,今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安排7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民政部为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救助机构各配置了1台救助专用车,并资助80万元建设果洛州玛沁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全省流浪救助管理工作硬件设施得到较大改善。
今年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到生活困难人员、以及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进城务工人员,先救助、后甄别,帮助渡过难关。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达11000余人次,其中女性占21%,未成年人占30%,老年人占37%。救助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近100人次,护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其他行动不便人员计900余人次返乡。(作者: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