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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5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伏法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0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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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李军 通讯员 杨文军 王力夫)今天上午,长沙市举行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制造长沙市国税局东屯渡分局爆炸惨案的刘赘衡等15名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被执行死刑。

  此次被执行死刑的均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如爆炸犯、衡阳市人刘赘衡因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业务不善,认为是彭某某迫害所致,自2006年起,不断骚扰、威胁彭某某及其子彭某并勒索巨额钱财。勒索未果后,刘赘衡于2009年9月下旬即决意炸死彭某,并购买炸药、雷管,自制遥控爆炸装置,多次窜至彭某所在单位长沙市国税局东屯渡分局,伺机作案。2010年7月30日下午,刘赘衡再次窜至东屯渡国税分局,将爆炸装置放在该局会议室门外,然后引爆炸药,将彭某等4人炸死,并致5人重伤,12人轻伤,103万余元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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