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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刘赘衡等15人被判死刑。 《潇湘晨报》供图
2010年7月凶手刘赘衡在长沙炸死4人
本报讯昨天,长沙市举行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对“国税局爆炸案”凶手刘赘衡等15名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宣布执行死刑。上述罪犯在宣判执行大会后伏法。
据了解,此次被宣布执行死刑的均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爆炸犯刘赘衡2010年7月30日下午,在东屯渡分局,将爆炸装置放在该局会议室门外,而后引爆炸药,将彭某等4人炸死,并致5人重伤,12人轻伤,103万余元财产损失。
另外,故意杀人犯瞿学林、邹飞跃、成旺、陈程、曹小胜、周杰、申晓彬,故意杀人、抢劫犯李想,爆炸犯黄友色,抢劫犯雷冠兰、刘汉泉、严磊、刘佳、谢麓明等均在此次伏法之列。(据《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