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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重建资金冬春生活救助金发放至救助对象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04: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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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燕) 为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的“双节”,昨天,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务必在2012年1月6日前,将中省重建资金和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到倒损房户和冬春救助对象手中。

  通知指出,未实行“一卡通”的县(区),要组织力量,下基层统一集中发放资金。要加快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进度,妥善安排好重建户生活。对已建成新房的,要组织群众尽快搬入新居,对入冬前未建成新房的,要采取投亲靠友、对口安置等办法,逐户解决好他们的住所,绝对不能出现倒损房户目前仍居住临时房、简易房及救灾帐篷的现象。

  通知要求,要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程度实施分类救助,确保救助重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能够取上暖、吃上肉、吃上饺子。要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基本生活必需品。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等低保对象,要按“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增加补助。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力争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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