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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阴阳发票”被罚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02: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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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地税通报十大稽查案

  本报讯 (记者田欣通讯员地税宣)昨日,广州市地税局首次以发布会形式集中通报十大稽查案件,这些案件均在去年办结,案情复杂,涉税违法手段主要是隐瞒收入、虚列成本、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等手段,合共查补税、费、金及罚款1亿多元。十大案件中,有四宗来自房地产行业。

  4宗来自房地产业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林如山说,随着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税收违法行为日益呈现多元化、隐蔽化、智能化、集团化等趋势和特点,加之覆盖全社会的征收信息体系尚未建立,税务稽查面临的执法难度日益加大。

  记者看到,十大案件中,有四宗都是来自房地产行业,被查补税费金、罚款均过千万元。

  其中被查处金额最高的,为广州市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这家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最终被合计查补税、费、金、罚款2800多万元。

  同时该公司还是市地税的欠税大户,广州市地税局公布的2011年第3号欠税公告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该公司共欠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共计2055.32856万元。

  另外一家广州德发房产建设有限公司,恶意压低价格转让不动产少缴营业税及相关税费,被税务机关合计查补税、费、金1100多万元。

  “阴阳发票”隐瞒收入被罚

  记者发现,十大案件中,大部分查补税费金、罚款都超过千万元,但广州市越秀区冠达代办运输服务部案的查补税费金、罚款合共才30万元,为何也被列为十大案件呢?税务人士介绍,主要是该企业开具“阴阳发票”隐瞒收入,所谓“阴阳发票”,就是开出去的发票很多,但存根却很少。

  林如山指出,十大案件是在2010年众多案件中,通过层层筛选评出的,挑选有四个标准,一是有一定的金额标准,其中企业查补税费金达250万元以上,个体户的50万元以上。二是被定性为逃避追罚欠税的。三是有暴力抗税、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四是未达上述标准,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越秀区冠达代办运输服务部案就是属于第四类,主要是因为采取‘阴阳发票’偷税。”

责任编辑:杨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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