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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3日,小悦悦在佛山一家医院接受手术,切除了后脑盖骨,并于当日转到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重症监护室。10月16日记者见到小悦悦时她还是只能靠呼吸机辅助呼吸,护士说“她全身冰冷”。10月21日零时32分,两岁四个月的小悦悦的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离世。

10月21日,山东省聊城市,在“小悦悦”的家乡山东省聊城市,各界人士以不同的方式为离逝的小悦悦举行祈福。

小悦悦被撞全过程视频截图

曾经幸福的小悦悦(左上)与妈妈、哥哥合影。
中新社佛山5月25日电 (记者 孙建驹)备受海内外媒体关注的广东佛山“小悦悦”案25日下午在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肇事司机胡某被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据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指控:2011年10月13日17时许,被告人胡某驾驶粤YJA108微型面包车前往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广佛五金城收取货款,在天降大雨、五金城内光线较暗的情况下,未开启前照明灯行驶,由于寻找店铺注意力分散,未注意到正在五金城通道内行走的被害人王某(“小悦悦”),造成车辆右前方将王某撞倒,右前轮从王某上半身压过。车刹停后,被告人胡某观看右后视镜,未发现碰撞物,以为压到了路边的货物,未下车查看,车右后轮再次从王某胯部压过。被告人胡某驾车驶离现场继续前往店铺收取货款。王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1年10月21日死亡。
2011年10月16日,被告人胡某在网上观看案发监控录像,确认自己撞人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为被告人胡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在25日下午的庭审中,胡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无意见,但认为,案发地段属于道路,胡某的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件未当庭作出判决,审判长宣布案件将择日宣判。
【事件还原】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一名两岁小女孩悦悦,在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而之后将近7分钟时间中,还有呼吸的悦悦一直孤零零地躺在路边,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没有一个伸出援手。而其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过去。最终悦悦被第19名路人,一个拾荒的阿姨抱到路边,随后被送往医院急救。
10月15日晚,记者看到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当日下午5时26分,小悦悦在五金城内一条小巷玩耍,一个人走在路上。这时,前方一辆白色面包车缓缓驶来,像没有看到女童一样,开始加速,并将小悦悦卷到了右侧车轮下,从小悦悦的胯部碾过。面包车停了一下,又加大油门,后轮再次碾过小悦悦的身体。十几秒后,3个路人经过此地,其中一男子从女童身边绕过,看也没看;另外两人看了女童一眼并绕过,没有放慢脚步。紧跟着,一辆小型货柜车开了过来,像没有看到一般,右侧前后轮两次碾过小悦悦的双腿。此后几分钟内,又有4辆电动车、三轮车和3位路人经过(其中一位女士领着一个约五六岁的女孩),但都只是看了一下,没有伸出援手,也没有打电话求助。而路边的店铺也没有人走出来看一眼。
监控视频中的十名路人反应:
第一个人:白衣深色裤男子,左右张望,似乎看不到小悦悦,然后径直从小悦悦脚边经过。
第二个人:摩托车男,小悦悦躺在其正前方,他往下看了一眼,一拐弯绕过伤者。
第三个人:浅色长袖衣服男,走进监控范围后一直盯着小悦悦,却走得离孩子越来越远。
第四个人:开着蓝色后尾箱三轮车男,从店铺门口两次横向经过,对2米外的小悦悦视若无睹。之后该红衣男子再次开车路过,看着小悦悦,却没有停步。
第五个人:踩着三轮车的蓝衣男子经过。
第六个人:另一摩托车男经过。
第七个人:黑衣男子开摩托车经过,不断回望小悦悦。
第八个人:一名中年女子带着黄衣小女孩经过,看了几眼没有停步。
第九个人:一个穿雨衣的摩托车男子经过。
第十个人:穿着蓝色短袖衣的男子在小悦悦身边来回两次,除了奇异的目光外再无动作。
【事件追踪】
碾压小悦悦第1个司机被批捕 涉嫌过失致人亡罪
2011年10月21日,经过一周的侦查、取证,南海警方根据已掌握的证据,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向南海区检察院呈请对第一个涉案司机胡军(男,24岁,山东泰安人)的逮捕。24日上午,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对该案依法认真审查后,决定以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进行批捕。
小悦悦的父亲王持昌于与律师确认,因女儿的离开为家庭带来沉痛打击,任何经济补偿都无法弥补。家人经过慎重商量后决定,不对该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肇事司机得到应有的法律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