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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登山遇险事件频发 户外运动相关法律需完善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6日 14: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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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成都10月14日体育专电  9月30日,由14人组成的一户外登山团队进入阿坝州四姑娘山景区海子沟后,与外界失去联系。10月11日,四川省登山协会接到入山者家属的报告后,紧急出动专业搜救队展开搜寻。12日上午,搜救人员终于与连续13天失去联系的登山者取得联系,这14名登山者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这是短短十天时间内,在四川境内发生的第二起登山遇险事件。10月2日,四川松潘县境内的雪宝顶山峰发生山难,两位登山爱好者遭遇雪崩,一死一伤。

  近年来,“驴友”遇险事件屡屡发生:2006年,13名前往鄂尔多斯库布其沙漠探险的天津大学生在沙漠被困;2008年,广西23名“驴友”在南宁大明山突遇山洪,3人遇难;2009年,重庆自助游团队35名“驴友”在穿越重庆潭獐峡时突遇山洪,17人遇难……

  “就登山而言,近三年来,在四川境内发生的登山事故70%以上都属于违规登山,”四川省登山救援总队队长高敏告诉记者,据四川省登山协会统计,从2009年至今,违规登山的人数、批次逐年增加,这种“违规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出于安全考虑,我国出台了《中国登山协会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管理办法》(试行)、《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等文件,对户外运动俱乐部、登山者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

  根据规定,国内外登山者在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的山峰时,必须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山线路、计划等,且方案不允许变更。因为违规登山不仅危险,一旦出现险情,对施救者的情况不了解,会给救援造成困难。然而,每年未经登记的违规登山队伍却与日俱增。拿9月30日这起“驴友”在四姑娘山景区失踪事件来说,就是一则“山友”伪报入山路线、人数的事件。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胡光伟表示,在欧美一些国家,“探险游”培训被纳入休闲教育中,探险者在进行探险前,必须进行包括地理知识、危险环境下自救等在内的一系列专业训练。而国内一些业余“发烧友”常在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情况下,凭着一腔征服自然的激情冒然进入禁区地带。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国内已开始对规范登山活动进行探索,相继出台了相应规定,但还缺乏有力的贯彻执行力度。如《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多对违规登山者仅给以口头警告。

  此外,在降低民间探险活动的风险方面,部分专家认为,现在探险爱好者越来越多,探险事件也随之增多。全国各地虽已陆续组建了高原、山地环境下的应急救援组织,但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国内尚没有普遍的专业救援队伍和机制,遇到突发性灾害,还是靠公安、武警等来救援。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已建立起汇集各方面专业人士的救援机构,救助速度很快,值得我们借鉴学习,”高敏说,我国对攀登3500米以上的山峰有规定,而对群众喜爱的的户外运动,国家还没有法规出台。

  要想拉紧户外运动的“安全绳”,政府相关部门亟须加强对户外探险行业的引导、规范,尽快建立探险行业安全保障标准,对探险活动的组织者实行资质认定和准入制,推广具有公信力的各种户外运动资质认证。

  只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完善了,俱乐部从营业申请到资格认证都能做到规范有序,户外探险爱好者的专业培训机制得以健全,户外运动才能走上正轨。

责任编辑:祝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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