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异地高考过渡方案[详细] |
2013年 |
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详细] |
上海 |
异地高考方案基本确定[详细] |
2014年 |
据透露,上海方案挂钩居住证,持居住证A证的来沪务工人员,其子女可以按规定在沪参加中考、高考;持居住证C证的,则只能在沪参加中职自主招生考试。[详细] |
广东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我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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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高中阶段在黑龙江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黑龙江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详细] |
安徽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高中3年在读,有完整3年学籍。[详细] |
江苏 |
异地高考方案初步形成[详细] |
2013年 |
江苏高考报名通知明确,非本省户籍的考生暂不得在江苏参加高考报名,待江苏省有关政策在年底前明晰之后,符合2013年报考条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再安排集中办理相关补报名手续。[详细] |
江西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4年 |
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1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详细] |
山东 |
明确报考条件[详细] |
2014年 |
必须有山东省完整三年高中阶段学习经历,且具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籍,两者缺一不可。[详细] |
福建 |
详细报考方案正制定[详细] |
2014年 |
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详细] |
吉林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进城务工人员在吉林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吉林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详细] |
辽宁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凡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辽宁省报名参加高考。[详细] |
河北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详细] |
湖南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详细] |
重庆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重庆参加高考,需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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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年初予以公布[详细] |
2013年 |
根据政策,2013年,天津将进一步放开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津报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相关政策,将在2013年中考中招办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2013年初予以公布。[详细] |
浙江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详细] |
广西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据广西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的“异地升学”方案仍然以学籍限定为主线,以户籍限定为辅线。同时,辅以外来人员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为限定条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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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6年 |
随迁子女的父母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本人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参加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持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详细] |
河南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就可以在河南参加中考或者高考。鉴于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已经结束,河南省招办将于近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补充报名。[详细] |
云南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满三年,具有相应学籍,其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的情况,就可报考云南省属院校。[详细] |
湖北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2013年起,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下称随迁子女),具有省内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省内完成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且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湖北参加高考。
[详细] |
四川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4年 |
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详细] |
山西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4年 |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山西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3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前提下,即可在山西报名参加高考,并享有与山西省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待遇。[详细] |
内蒙古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4年 |
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详细] |
甘肃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3年 |
在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前提下: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甘肃省户籍,且子女具有该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详细] |
贵州 |
暂行规定出台[详细] |
2014年 |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取得我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我省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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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4年 |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海南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可概括为“3个6”,即6年学籍、6年居住、6年社保,不限报)。[详细] |
宁夏 |
具体方案公布[详细] |
2014年 |
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