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北京公厕管理标准:苍蝇不超两个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2日 14: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 王东亮)昨天,市市政市容委发布《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规定,公厕内的苍蝇不能超过两个。该标准适用于公园、旅游区、机场车站、医院和商场超市等人员集散场所。

  标准要求,公厕开放时间应与场所开放时间同步,有条件的可适当延长。公厕的屋顶、墙壁、地面等须无积尿、积水、积灰、结冰、杂物。公厕应整洁有序,须每天消毒并设置防滑等标识。公厕提供的卫生纸、皂液(香皂)须及时补充。

  公厕卫生保洁3项控制指标分别为:废弃物不超过两个,废弃物停滞时间不超过30分钟,苍蝇不超过两只。标准还对公厕内臭味等级进行规定。公厕内广告不得影响公厕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公厕内的观瞻,广告内容必须合法。

  公厕设施损坏,须半小时内到场维修,小修项目立即修复,难度较大的须在12小时内修复。修复时间超过24小时的,需公示维修期限,并须指明附近公厕位置。

热词:

  • 公厕
  • 苍蝇
  • 管理标准
  • 旅游区
  • 皂液
  • 使用功能
  • 积灰
  • 广告内容
  • 标准要求
  • 修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