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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荆门5月15日电 (吴奇勇 郑琴琴 闫春阳)15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警方获悉,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日前收到一封从武汉广埠屯发出的信件,这封信让拆信民警感到很意外,里面除了一封写给警察的信外,还有4张百元钞票,根据信的内容看出,原来窃贼良心发现,请民警代自己转交失主。
15日,记者在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泉口派出所看见了这封信,信的内容为:“警察叔叔、阿姨你们好,我要向你们坦白一件事情,去年圣诞节的晚上,我们四个同伙(小偷)在中天街附近一KTV偷了一个钱包,我分了400元钱,因心里害怕,这钱一直没敢用。前几天,我的姑妈钱包被偷了,姑妈想不开,投河了,虽然被救起,现还在住院,所以我要向你们坦白,请你们帮助找到这个丢钱包的人,听偷钱包的同伙说,钱包里面有卡、身份证,失主名字叫方小兰,住泉口路,我现寄去400元,请你们一定要找到她,帮我把钱交给她。”此信落款是“一个想悔过的人”。
这封信不是别人写的,而是数月前在荆门城区中天街附近一KTV盗窃他人1735元现金盗贼所写,400元现金也是良心发现的盗贼请警察转给失主的。民警通过查询,发现2011年12月24日22时28分19秒方晓兰在城区中天街附近KTV包间内唱歌时钱包被盗,里面1735元现金和部分证件被盗。民警联系上方晓兰,经询问确认盗贼信中提到的方小兰就是方晓兰,并如数将400元归还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