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社会图文 >

代驾三无现状令人担忧 法院建议明确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02: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自去年5月1日将醉驾入刑后,代驾服务行业火爆起来。记者昨天获悉,来自朝阳法院的调研显示,代驾服务行业存在无统一收费标准、无规范服务合同以及无从业资质限制三方面的问题,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易受到损害。

  据朝阳法院赵佳法官介绍,目前,我国尚无行政管理部门对代驾服务行业进行监管,行业收费无统一标准,消费者只能依据代驾人提供的标准支付相应价钱,而代驾人提供的收费计算方式五花八门。此外,代驾服务多采取口头合同方式,仅确定代驾出发地和目的地,以及收费数额或收费计算方式,对其他代驾服务合同条款约定不够明确。而且,代驾人与提供代驾服务联系电话的餐饮企业之间的权责亦不易厘清。因此,代驾服务发生纠纷后,消费者维权往往缺乏依据。

  赵佳说,由于缺乏相关规定,代驾服务从业机构多以其他相关行业注册或由其他相关行业兼营,甚至有人冒充代驾服务公司从事“黑代驾”。一旦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这些随意设立的代驾服务机构或个人经营者赔偿能力有限,导致消费者不能获得充分赔偿。另一方面,代驾从业者鱼龙混杂,有人趁消费者酒后意识模糊、防范能力降低之机,对消费者进行人身侵害或对车内贵重物品实施盗窃。

  ■法院建议

  朝阳法院建议明确代驾服务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行业收费标准、服务标准;制作代驾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代驾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对电话预约代驾服务的,代驾服务公司应当在电话中告知消费者基本合同条款并进行录音;设定行业和从业者准入标准;禁止个人从事代驾服务,强制代驾服务公司为代驾服务业务投保商业保险;将具备较长的安全行驶记录、无犯罪记录等列为代驾服务从业人员的强制性准入条件,对在代驾过程中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侵犯消费者人身、财产行为的人员,取消其从业资格。

热词:

  • 朝阳法院
  • 想说爱你不容易
  • 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