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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陈莹雪2月13日报道:今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获悉,今后家长们将不再面临被学校要求买教科书,又担心买的书特大兴的问题了。以后,家长将可对照表格按图索骥啦。市教委公示去年下半年通过审查的中小学教学用书,强调未经审查通过的,学校不得为学生代订代购。欢迎网友提意见。
2011年下半年通过审查的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网上公示
根据市教委行政审批事项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核准与教材审定的工作要求,现定于2012年2月9日至2012年3月9日对2011年下半年通过审查的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含部分2012年春季使用的中小学教学用书)进行网上公示。
如您对公布的人选持有异议,可在2012年2月9日之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地址:大沽路100号,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邮编:200003;电话:23116707,传真:23116699。
公示名单:
2011年下半年通过审查的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