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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禁止殡葬机构扣押骨灰盒 要求提供收费清单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16: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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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上海4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进一步规范殡葬代理服务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殡葬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日前,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民政局以及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上海市第一份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详细情况让我们马上连线中央台驻上海实习记者桂一雯。

  主持人:上海市是何时开始酝酿这个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和要求?

  记者:此次向社会推出的2011版《上海市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局和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联合起草,自2010年4月启动至今,历时一年,经反复调研了解情况,多次组织讨论审定,将形成的征求意见稿通过市工商局官方网站从<2010年12月8日起>在网上公示1个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定稿。

  目前殡葬代理中介服务合同大多为殡葬代理机构自行拟订,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为经常引发争议,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证。推广使用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是规范殡葬代理服务经营秩序,提升殡葬行业服务水平。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殡葬代理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代理费的支付、合同的履行及赔偿责任等方面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主持人:那么针对殡葬代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合同示范文本中有什么特别的条款吗?

  记者:在《上海市殡葬代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有五大特色条款:一是明确服务项目与服务费用条款,解决代理服务中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乱收费的问题。合同以表格化方式对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予以细化明确,让消费者明白消费。二是有效区分殡仪馆服务与代理机构服务,明确服务费用标准,防止殡葬代理服务的“暗箱操作”;三是关注费用支付,明确付款方式。四是突出对骨灰盒、火化证交付时间的约定。殡葬代理服务机构不得通过扣押骨灰盒、火化证等,对消费者进行胁迫,否则消费者有权追究服务机构的违约责任。最后一点是要求殡葬代理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清单和付费凭证。避免在丧事服务结束后,消费者与殡葬代理服务机构在费用收取问题上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