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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5月25日电(记者王传真 黄浩苑)深圳市公安局25日通报了富士康科技集团当天清晨员工坠楼死亡原因。
据警方介绍,25日6时35分许,深圳市公安局110接到富士康员工报警,称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富士康华南培训中心有人坠楼。120救护车赶到现场救护,经医生确认坠楼者已经停止呼吸。
经深圳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死者为李某(男,19岁,湖南醴陵市人,富士康员工,今年4月12日入厂)。现场有目击者称,看到死者从5楼走廊越过栏杆跳下。警方调查后确认,李某系自己跳楼导致死亡。警方在其宿舍找到李某写给亲人的遗书,遗书显示,李某感到现实与对前途的期望差距较大,再加上家庭因素等原因造成心理压力大,对生活失去信心。
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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