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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援助困难户打官司 最高可补4400元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3日 01: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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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将出台

  晨报讯(记者 王歧丰)法律援助标准过低,会影响律师帮助困难家庭的办案质量和积极性。昨天,记者了解到,市政协委员“关于调整本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提案”已获得答复。本市将出台《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其中,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补贴金额最高可达4400元。

  据了解,近年法律援助案件不断增加,但补贴内容并没有相应的调节机制。随着物价及消费水平大幅提高,致使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成本也不断加大。

  市政协委员姜俊禄、赵小鲁的提案表示,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若要调查取证,其车旅费往往得自掏腰包,长此以往难以承受,影响办案质量和律师积极性。委员建议,应建立完备的刑事法律援助立法体系,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及提高补贴标准等。

  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在给委员的回复中表示,经过前期的调研和测算,以及多次协商努力,初步拟定了《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明确和细化了法律援助补贴范围、补贴内容、补贴数额、补贴调节因素。

  据介绍,新办法将原民事案件补贴标准800元,调整为民事、行政案件、劳动仲裁案件补贴根据审判阶段支付,每个阶段补贴2000元。并将原刑事案件补贴标准500元,调整为刑事案件依据案件所处阶段确定补贴数额,侦查阶段1200元,审查起诉阶段1200元,一审审判阶段2000元,最高4400元。

  此外,新办法还制定了补贴标准相应调节机制,根据案情增加补贴数额。群体性案件的补贴,以及出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取证等情形的,都会有相应的补贴调节机制。

  作者:王歧丰

责任编辑:吕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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