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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1日 14: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骆苹、通讯员文燕媚报道:从今年起,广州市将改革春节慰问方式,建立健全普惠机制,在每年春节前向困难群众、困难党员“送温暖”。3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共有近20万困难群众收到新春“利是”,全市发放各类慰问金达7777万元。
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道平说,以往春节前的慰问形式较为松散,获得春节慰问金的只是个别困难群众。为了让全市所有困难群众都能受惠,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在春节前开展向困难群众、困难党员“送温暖”活动。
新春“送温暖”,除了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发慰问信外,还向全市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发放春节慰问金;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走访慰问民政困难对象、困难职工、困难党员、残疾人、困难企业五类群体或单位,其他困难群体的主管部门仍按以往的渠道和形式开展慰问活动。
2011年,广州市向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和社会福利机构的政府供养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每人500元,将在春节前由各级民政部门通过银行发放到15万困难群众手中,全市发放慰问金7500万元。据称,广州春节慰问金的标准是全国五大中心城市中最高的。另外,广州各有关职能部门还将通过各种慰问方式,对各自核定的困难群众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277万元。
以上两项惠及困难群众近20万人,全市发放各类慰问金7777万元。林道平表示,重复救济身份的困难群众可领取多项慰问金,因此,困难群众最高可领取1700多元。
记者从昨天公布的《广州市向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和临时物价补贴情况表》看到,加上广州市1-3月临时物价补贴(每人120元-180元不等)、中央和省下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200元-280元不等),城镇低保对象在春节前每人可获93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可获880元、重点优抚对象可获960元、低收入家庭成员和政府供养人员每人可获620元、困难党员每人获700元慰问金、困难劳模获1000元、困难职工每户获800元、工伤住院职工每人获800元。
骆苹、文燕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