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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公安局原副局长收黑帮700万元当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10: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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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林晔晗、关天国、冯馨莹)以“锤头笠”、“卤味钦”为首的阳江特大黑社会团伙已经覆灭,其背后的“保护伞”——阳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冯仕儒也于昨日在阳江市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冯仕儒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赌博等6项罪名。

  在阳江,以“锤头笠”许建强(已执行死刑)、“卤味钦”林国钦(已判死缓)为首的特大黑社会团伙为非作歹十余年。之所以能如此横行霸道,与时任阳江市公安局领导的冯仕儒有莫大关系。冯仕儒在收受了巨额贿赂后,为“锤头笠”和“卤味钦”撑起了一把巨大的“保护伞”。

  据指控,1997年至2007年,冯仕儒在阳江市公安局任职期间以及调离公安局后,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先后多次收受林国钦、许建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61万元、港币667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冯仕儒在任职期间,明知佘建辉是以许建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仍违法帮助佘建辉办理了暂予监外执行手续。

  据查,冯仕儒为强占曾某原经营的砂场,徇私枉法以涉嫌犯罪为由指使属下将曾某砂场管理人员黄某、李某等几十人抓到阳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进行审讯,最终迫使曾的家属及砂场的工作人员同意冯仕儒的亲属到砂场采砂用于工程。冯仕儒还出资250万港元,伙同林国钦、许建强等人在澳门开设赌厅。此外,冯仕儒有4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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