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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洗澡煤气中毒索赔 中介换管并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15: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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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郝蓬 王海宁)租客张女士洗澡时煤气中毒,被送往医院抢救。近日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审结此案,判决中介公司承担医疗费等七千余元。

  张女士称,去年6月她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入住后发现屋里有煤气味,洗澡间排气管老化。但中介说已住很多人了,没事。去年7月11日晚,张女士去洗澡,闻到煤气味后就失去知觉,后被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但中介对此置之不理。

  中介公司辩称,中介公司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标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张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事发前热水器排气管有裂缝,而热水器所在的厨房与卫生间仅一墙之隔,故有致使张女士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性。事发后中介公司未经允许,擅自更换排气管,以致不能进行事故鉴定,为此中介公司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判决中介公司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7108元,但认为张女士要求的补助费缺乏医嘱,精神损失费缺乏法律依据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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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公司
  • 煤气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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