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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者重伤无人付医药费 法院判受助人补偿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7日 05: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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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合肥10月6日电(记者 徐海涛)安徽省怀远县居民孙杰见义勇为身负重伤,事后却无人承担医药费。当地法院近期作出一审判决:行凶者朱香胜赔偿孙杰医疗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受益人年某夫妇补偿1万元。

    2009年12月8日下午,怀远县居民年某家中遇盗,和其素不相识的孙杰闻讯赶来将欲逃跑的小偷死死抱住,小偷随后被民警现场抓获。由于搏斗过程中遭遇小偷砖头击打,孙杰5颗牙齿脱落、面部缝了20多针,花费医药费约3万元。孙杰自己承担了约1万元,剩余费用由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资助解决。虽然受助人年某事后送来1800元,但孙杰因筹集不到医药费一度被迫停药。

    据了解,法院判决后年某夫妇和正在服刑的朱香胜均未如期支付赔偿金,目前孙杰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