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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被判七年罚金过亿 创个人罚单记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17: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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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中

  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备受关注的"汪建中荐股案",昨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称为"股市黑嘴"的原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中,在法院一审中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罚金1.25亿余元。这是国内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获刑的首个案例。

  ● 买卖38只股票操纵市场55次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汪建中在担任首发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用本人及亲戚朋友的名义,开设多个证券账户,采用先买入低价股票,然后以公司名义在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股票,人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而当大量股民争相购买该股票,致使股票价格高升时,汪建中本人及亲戚朋友立即高价抛出,从中获利。经查,汪建中控制的9个账户,在买卖"工商银行""中国联通"等38只股票中,操纵证券市场55次,累计买入股票52.6亿元,卖出53.8亿元,非法获利1.25亿元。

  ● 判决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

  庭审中,汪建中否认自己有罪,称这是公司行为。法院认为,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是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根据当时使用的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追溯标准,按操纵证券价格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标准进行追究,属于情节严重。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55次,获利1.25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分析人士表示,1.25亿元的罚款是迄今为止我国证券市场对个人开出的最大罚单,首例"股市黑嘴"获刑7年,无疑对于维护投资者权益有着重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魏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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