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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文强。新华社发
新华网重庆5月15日电(记者朱薇)历时两天半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二审庭审15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结束。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决中关于文强犯强奸罪部分。在上诉人文强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4月14日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重庆五大黑帮的“保护伞”文强因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的妻子周晓亚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7年零6个月、19年零6个月。
一审判决后,此案的5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5月13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文强等5人上诉案。
在昨日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部分的法庭辩论中,文强是否应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文强收受财物是否存在具体请托事项、部分受贿事实的认定等成为庭审的焦点。
文强在自行辩护时承认,赵利明春节期间给其送过一些钱物,也通过周晓亚收取了赵利明财物。但其辩称,他也送过赵利明一些东西,在他看来,他和赵利明之间的经济往来是正常的人际交往。
针对他和周晓亚共同受贿的部分,文强辩称,周晓亚收受他人财物的事实,他大多数并不知情,不应对周晓亚收受的这些财物负责。
在文强自行辩护结束后,文强的第一辩护人提出,存在制约关系的上下级之间,在春节、生日时送礼的不能一概算作是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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