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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天气红色预警企业领导须坐镇指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7日 01: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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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邹乐) 市安监局昨天发布《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措施》,首次扩大了预警信息的内容和发布范围。将预警信息细化为降雨、强降雨、大风、大雾(阴霾)、雷电、高温(高湿)、冰冻和地震灾害八种极端天气,并根据蓝、黄、橙、红四种危害程度对企业提出具体要求。

  市安监局应急处处长薛国强介绍说,过去预警信息比较笼统,未针对各极端天气对各行业进行细化要求。此番新制订的细则针对各极端天气均有专业的应对措施,对企业既有要求,也有服务。

  针对强降雨天气,市安监局要求,在遇到蓝色预警时,各企业要第一时间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和危险地段的监控巡查。随着预警级别的上升,要求也随之提高,在遇黄色预警时,要求企业分管防汛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领导要到岗值守,启动应急预案,调配应急防汛物资,督导所属企业做好防汛准备,及时疏散危险部位的人员,必要时设置防洪围堤。遇橙色、红色预警,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坐镇指挥,并视情况停工、停车、停机和撤离作业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因强降雨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市安监部门将针对提出的要求对企业进行监管,未达到要求的将按照生产安全管理条例追究企业责任。

责任编辑:闫博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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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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